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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划分

来源:曲格情感

男女双方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一、恋爱同居期间哪些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二、什么是男女朋友的共同债务

非法同居关系终止时,共同生产生活同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作为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该债务视为共同生产生活同居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的,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是赌债之类的债,就不需要一起还了。离婚债务分割后,如果想摆脱对方的债务,可以先与债权人联系,取得债权人的谅解,变更债务承诺。避免债务分割,对方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承认共同债务分割的约定,起诉你偿还债务。

三、同居十年财产怎么分配

非同居十年财产分配,如果是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起诉,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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