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作为当事人,可以向律师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看法。这是当事人行使自己的权利,律师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并将其纳入辩护策略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请求,以当事人的意愿为限,代理当事人的案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规定:“由被告人指定的辩护人必须接受代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请求。”
总之,律师会见期间,当事人应当积极向律师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以便律师更好地代理案件。同时,律师也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以当事人的意愿为限,代理当事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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