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条 除专利法第二十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外,专利法所称申 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日,是指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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