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湖南岳阳县中洲乡的72名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机手。今天特再次联名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呼吁,恳请尽快解决农机燃油补贴经费。其事实与理由是:
一、我们的请求合法。早在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2就作了明确规定:“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燃油补贴应当向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时至如今,此法颁布实施已近8年,为何在我县仍是一纸空文,农用燃油的财政补贴始终得不到安排和落实呢?
二、我们的请求合情合理。96年至98年三年,县农机局在我乡试点,核定每亩收费标准为币80元(含扎田和收割),当时油价是每公升2.2元。20xx年燃油均价就已加到了每公升5.4元,是98年的2.5倍,而我们每亩收费仍只有90元。由于燃油价格的不断攀升以及机械维修费用等的成倍增长,很多机手就深深感到了收不保付的压力。尤其是目前燃油价格已上涨到了每公升7.34元,而国内成品油价格仍在持续攀升,让我们这些农机手深感不寒而栗。如果我们随着水涨船高的姿态,相应提高扎田、收割费用的话,无疑又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将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据此,我们强烈要求及有关部门派出调研组,通过调研后尽快给我们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
三、我们的请求理应尽快得到的高度重视和落实解决。目前正是春耕生产的黄金季节,全国各地都在认真落实党的强农惠农,如果我县农用燃油的补贴经费不能及时解决的话,我们这些机手也只有停机待援。因为我们实在是赔不起了。俗话说:“打骂都来,亏本不来。”叫我们实在没有办法。同时,自燃油费改税后,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河湖捕捞船只等那些本就赢利性的机械用燃油均获得了相应的燃油补贴,而我们这些直接用于农业、服务于农民的机械燃油补贴反而无人问津,岂不违背了的惠农吗:事实上,国家开征燃油税,实质上是取代了养路费,将养路费捆绑在油价上。但是我们所使用的农机具是在田间地头作业,并非上路搞其它运输,且功率和油耗又远远大于一般车辆,这无疑使我们这些农机车手吃了双重亏,真是牛皮作鼓,两头挨打。
再就农机燃油补贴和国家费改税的弊端,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是一种严重制约,如果农用燃油得不到相应的财政补贴,机械作业的成本与收益失调,其结果无非是两点:一是闲置或变卖已制机械,农机手被迫改行;二是向农户加压,提高耕作价格,这一来就直接增加了农民种粮的成本,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无疑会挫伤农民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甚至是放弃机械化作业而改用传统的劳作方式,花费大量的人工在农业生产上,同时也减少了劳务输出增收的机会。这就严重违背了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方针。
综上所述,农机燃油补贴应尽快落实,不能将柴油涨价的沉重负担转嫁给农民和我们这些农机手,更不能让农业直接受到油品价格的冲击。恳望能真正地关心农民,扶持农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而尽快决策,解决农用燃油的补贴经费。
当否,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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