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对离婚案件的判决不公平的解决办法是: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判决准予离婚不对,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不能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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