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小区车库一般是没有产权证的,业主购买后,拥有的是车位的永久使用权。此外,一般小区的地下车库都是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不能单独进行买卖,但可以进行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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