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成立新公司劳动合同有效。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注销或者设立登记。公司注销后成立新公司的,原劳动合同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公司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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