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分红不可以税前扣除。股东分红属于税后利润分配,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根据董事会决议,确认分红的分录如下:
1、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贷款:应付利润;
3、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要依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4、借款:应付利润;5、贷款: 银行存款。应付利润乘以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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