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民间借贷一般六个月内判决。民间借贷起诉属于民事诉讼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般在立案之内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该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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