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认定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分配;
2、通过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出资;
3、利用关联交易转让出资;
4、未经法定程序收回出资的其他行为。
公司债权人要求撤资股东在撤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人民应当支持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Copyright © 2019- quged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