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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是否可以委托他人领取?

来源:曲格情感


根据《民法典》,离婚证冷静期过后不可以代领。离婚申请提交后的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规定期限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

离婚证冷静期过后不可以代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拓展延伸

离婚证领取流程及注意事项

离婚证的领取流程相对简单。首先,申请人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后,便可领取离婚证。注意事项包括确保所提供的文件齐全、准确,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此外,委托他人领取离婚证需注意委托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领取离婚证后,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被他人冒用。离婚证是离婚后的重要证明文件,对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领取过程中要谨慎、认真对待。

结语

离婚证的领取流程相对简单,但需要注意相关事项。申请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前往民政局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填写表格、缴纳费用后,即可领取离婚证。委托他人领取需注意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领取后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冒用。离婚证是重要证明文件,对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领取过程需谨慎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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