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曲格情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案件可以由律师全权代理吗

离婚案件可以由律师全权代理吗

来源:曲格情感


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但是,离婚案件直接涉及身份关系,离婚与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出庭的情况下,才便于审判人员对此做出判断。

同时,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离婚或者不离婚,应由双方当事人来决定,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决定和表达的。

一、离婚第一次开庭被告不来如何处理

离婚第一次开庭被告不来,可以推迟审理。起诉离婚时,原告和被告通常必须亲自出庭。但在实践中,有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在法庭上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不开庭是错误的。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不出庭,可以推迟离婚案件的审理。然而,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通常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如果被告不出庭,通常会向被告发送传票。如果传票传唤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可以拘留。或者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在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被视为放弃了质证和辩驳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最终可能会支持原告的请求。一般来说,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原告不能提供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缺席判决不允许双方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Copyright © 2019- quged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