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查封了可以行驶使用,只是不能进行买卖、抵押。如果车主擅自进行买卖、抵押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六条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或者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人民、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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