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一致是不合法的。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较低工资标准,实际发放较高工资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但仲裁机构和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薪水报酬时,按照集体合同或同工同酬原则执行。若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签订的金额应与实际工资一致,劳动者应保留相应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工资和实际的不一致是合法的吗
劳动合同工资和实际的不一致是合法的吗
是不合法的。
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单位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想逃避法律规定的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加班费等责任。然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
二、订立劳动合同时薪水约定不明确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但有时不排除双方并未就薪水报酬做出具体约定,这时,该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该条规定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签订的金额,一定要跟实际发的工资一致,劳动者可以保留相应的证据,在出现纠纷的情况下,自己也能实际进行举证,一般仲裁机构和都是会支持实际工资的。毕竟,很多时候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都是要比实际工资低的,主要是单位为了逃避自己税务。
结语
劳动合同中工资与实际不一致是不合法的。企业以较低工资标准约定合同,实际发放较高工资是为逃避法律责任,但这种做法不被支持。劳动者应保留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若劳动合同对薪水未明确约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执行集体合同标准或同工同酬原则。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金额应与实际工资一致,劳动者可保留证据,仲裁机构和通常支持实际工资。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数额往往低于实际工资,主要是单位为逃避税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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