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收集证据方式具体如下:
1、离婚收集证据,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收集。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的,应当注重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可以通过日常生活,收集有助于离婚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开房记录等相关证据;
2、离婚证据当事人无法收集的,当事人可申请人民调取,或者人民审理过程中认为需要的证据,人民可自行调取。证据需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客观性,才可以当做证据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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