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
1、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
3、罚金可以分期缴纳,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减免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
缴纳罚金的方式如下:
1、自动缴纳,即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
2、强制缴纳;
3、随时缴纳,即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4、减免缴纳;
5、一次性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Copyright © 2019- quged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