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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女方不返还彩礼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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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虽然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但事实上没有共同生活的;3、男方婚前给付彩礼,然后导致生活困难的。只要没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女方是不用退还彩礼的,这个就是女方不返还彩礼的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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